个人借款家属还还是公司还?

04年我父亲在我和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以公司发展业务需要为由向我奶奶借款11万元,借条上是奶奶的名字,利息20%,并承诺05年归还。去年父亲病重才告知我母亲他欠奶奶的钱,今年1月我父亲去世,现在爷爷起诉我和母亲偿还本息共22万元。请问我父亲发展业务需要的个人借款,家属是否有义务替他偿还? 是不是应该他公司来偿还?我父亲去世前将公司已无偿转让给他的合伙人,我和母亲从不参与公司的事,也不知道我父亲把钱给公司了还是给谁了,反正没给家里。家属还还是公司还?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3-18-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你和你母亲要承担给付该欠款的义务。理由:一是你奶奶无法证明是公司债务,因此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二是即便你和你母亲能够证明你父亲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你们作为法定继承人,也该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给付该欠款的义务。
有一个问题应当指出,你爷爷不是适格的原告,因为你们同你爷爷之间并没有债的生成。你奶奶才是适格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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