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有一套房出租,去年10月份合同到期,我不想再继续出租了,但跟房屋租赁人交涉,他却以未找到合适地方为由不搬,今年春节与其通电话,他说已经回江苏老家,过正月15再回来,后来再联系他,他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且之后再也不接电话。我们联系了当地派出所物业等部门,均解决不了,请问,这样的事我们可否起诉?起诉流程是什么?我家住在北京市丰台区,可以去哪个法院起诉?大概费用是多少?
补充提问:
大概审判周期是多长时间,如果此人不到庭审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由于目前房屋里还有其物品,可否申请拍卖物品偿还房租?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19-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1、可到丰台区法院起诉。2、诉讼请求:腾退房屋及给付租金。3、诉讼费不超过300元。4、法院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5、承租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可用拍卖承租人财务抵扣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