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达不到最低标准

我在一家合资业上班十年了,以前老加班工资还能达到最低标准,后来和班长弄了点意见,他假公济私的报复,用不让加班的方式整治我,这样我的月工资扣除保险后就达不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了,这种情况有三年多的时间了,今天公司突然通知我加班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可是我工作十年造成了职业病,已经无法加班了,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是否应给与补偿。
公司用8小时以外加班费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我身体的职业病的原因不能加斑(出不了鉴定,和医疗证明,但确实是十年的工作造成的)是否合法,公司是否用这个理由辞退我,如果公司同意补给我最低工资差额,要求我必须加班,我咋办?请给以详细解答。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10-24-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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