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三包

律师您好:
本人与商家在三包规定问题上发生分歧,为简单明了,扼要阐述如下,期待您的帮助。
商家官网条文:该产品从“一年整机保修”“升级为两年整机保修(不包括电池)”。
分歧如下。
一、商家:因为有“(不包括电池)”,所以升级后为“整机有限保修”,因此不全面承担三包责任(注:本案涉及的不是电池)。
本人认为商家的解释不成立,因为三包规定中的“整机三包有效期”(見《微型计算机修理更换责任規定》第十三条)并无“有限”或其他任何附加文字。
二、商家:(不包括电池)= 第一年包括电池,第二年不包括电池。
本人认为该解释不成立,因为“(不包括电池)”应解释为(或退一步,可解释为)升级为二年保修后,不再包括电池。
我的看法是否正确?盼望得到您的指正,谢谢!

(案情供参考:本人电脑购自京东,保修期二年,因故第二年才开始用,同一故障反复发生,已修理多次,即将过保,未见根本解决,商家建议我再花钱延保(要价非常高,但我更重视的是钱要花的明白),我感到不太合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12-20-状态:未解决]
赵江涛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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