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是抢夺还是抢劫

2010年11月15日21时许,在宝泉岭教堂十字路口南,被告人李某看到被害人王某使用手机,欲抢其手机。李某尾随王某致王某家门将王某用手搂倒,并按住王某胳膊向王某要钱,王某回答没有钱,李某便将王某兜里一部手机(价值400元)掏出,后李某踢王某头部两脚后离开现场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1-14-状态:未解决]
赵江涛律师的解答:

转化犯抢劫

我咨询赵江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江涛律师 > 赵江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