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动产继承

我是美国公民,我父母是中国公民。我父母在美国跟我一起生活,2014年我给我父母提出了转换身份的绿卡申请。在绿卡审批期间,我父亲在美国去世。现在,我父母双方的绿卡都已经批下来了,我母亲继续在美国跟我们生活。现在,我奶奶还活着。我父母在国内有存款和房产。按照美国当地法律,我母亲是父亲遗产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中国法律,动产适应美国法律,不动产适应中国法律。我父母的银行存款是否应该归我母亲一个人继承?如果办理继承取款手续?
补充提问: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我是美国公民,我父亲是中国公民,我需要继承父亲的遗产,该条款应该适用。现在要看父亲的住所地。我父亲已经在美国合法长期居住,而且在美国死亡,为什么动产适用中国法律而不是美国法律?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2-28-状态:未解决]
赵江涛律师的解答:

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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