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条规定可以理解成如果我在某个公司上班一年还没给我转成正式工,那么这个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22-状态:未解决]
赵久斌律师的解答:

现在没有正式工的说法,只是是否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问题。过了试用期以后不是马上就得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第一取决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合意,第二你的说法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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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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