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遗赠或继承

我姥姥和姥爷有7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妈妈是老六,我有6个姨,我5姨死了,小姨和4姨在东北,其余的在乳山。我爸爸是唯一被招了女婿的,现在我姥姥和姥爷都去世了,在我姥爷生前和我爸爸签订了赡养遗赠协议,内容就是我爸爸养我姥爷和姥姥,房子给我爸爸,上面有我老爷签字和大队盖的印,这个房子在我老爷死后理应就是我爸爸的。大队和房管局也承认房子是我爸爸该继承的。毕竟我爸爸这么多年伺候两个老人很不容易,钱也花了不少了。但是现在房管局不给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管局他们怕将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得我姨他们签字,我两个姨在东北,如果我那些姨不来签字怎么办?难道这个房子一直挂我姥爷的名字吗?这个房子是赡养遗赠协议,按理说不是继承,为什么要我那些姨签字呢?如果我那些姨不来签字,我爸爸应该怎么办?希望专业懂行的律师给个答案,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5-13-状态:未解决]
赵久斌律师的解答:

房管局的做法确实不合法,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但是,为了今后减少麻烦,我本人建议你还是辛苦一些,让你的几个姨姨确认一下。这样将来对你们有好处,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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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张家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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