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该给我的钱不肯给我核算,因为我知道有几笔钱是应该要发给我的,比如说公司给的资料费,只要是正式工,每个月都有一定的资料费、服装费和健身费,但是从2011年7月入职以后,这部分钱就没有给过,到今年2月,大概有4000多元;还有就是计件的费用,是这今年1、2月两个月的钱,大概是500元左右。而公司有一个电脑折旧费说要我给回他们,但是这个电脑的钱是我自己出的,我觉得应该不用给回这笔折旧费。因为刚进去的时候,公司说是他们出钱买电脑,3年之内要是走的话,要给回折旧费。但是后来是扣的应该发给我的钱,而且到去年12月份,已经全额扣完电脑的费用了。我想请教一下,他们现在不给发钱,而且要求我给回不该给的钱,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有没有希望胜诉呢?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聘请律师吗?盼复!在此谢过。
补充提问:
我这种情况在仲裁中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要点啊?而且要给我的所谓的资料费的钱是要通过发票报销才能收到钱,那要是裁决要给我的话,我还要用发票去报销而得到吗?但是我是无法有符合他们要求的发票报销这笔钱的?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3-03-20-状态:未解决]
赵久斌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希望胜诉,请不请律师是你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