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

我在黑龙江虎林这边常驻,我和我老公户口都在四川,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年之久感情已经破裂,可是他还是不同意离婚。他在广州打工一年、山东打工一年今年回家我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我怎么办,有协议不了,我在这边如何证明我们分居两年,怎么才合法取证,还有上他常驻地方去起诉是必须要他的暂住证吗?到他们单位开证明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01-13-状态:未解决]
赵久斌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在你打工的单位开具证明;去他常住的地方不需要他的暂住证;你去他们单位开暂住证会遇到困难,所以不需要开。根据我国法律婚姻自主的原则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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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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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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