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的具体处理流程

时间:2012-03-27 16:01:20  作者:卢卫卫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索赔的具体处理流程:
第一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位置进行挪动的,一定要标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
3,拨打122电话报警或者自行达成赔偿协议。
第二步,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1,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行政处罚。
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行对责任人作出处罚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4,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步,诉讼与执行
1,明确赔偿主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

执业机构:江苏南通健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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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污染损害 劳动纠纷 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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