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我是,被4个人打了,有一个没成年,1个两次宫了,还一个当过兵的,他们把我打轻伤,判决书分别进去过的判了1年半其余的判了1年,判决上写的赔偿医药费,精神费,共计5万多,但他们实行了,他家耍赖不给,那这钱法院应该给要么,现在都1年了,我还能像中级法院申请么,能要回这钱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2-17-状态:未解决]
程玉明律师的解答:

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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