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所交的房子阳台与购房约定的图纸不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吗
依据购房合同图纸约定该套房子的景观阳台栏杆为铝合金玻璃栏杆而实际做法为砖砌实体墙栏板与约定的图纸完全不一致,严重影响了景观阳台的观景功能及客厅的通风采光功能(砖砌实体墙栏板高1.3M、厚25CM。本人身高1.60M站到景观阳台上根本观不到景)。
1、请问这是属于商品房装饰、设备未达到约定标准还是规划、设计变更问题。
2、开放商又不能改建,可以退房吗(合同只约定了交付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未达到约定标准价差补偿,对开发商变更设计影响使用功能未约定条款)。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3-23-状态:未解决]
康正律师的解答:
如果构成实际的变动 可以退房 我处理过这方面的案子 成都市区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