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和经济补偿么

我在2012年8月在天津中北镇买了河畔馨居的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但开发商至今仍没有交房,售楼处也解散了,只能找到在此楼一楼所谓是管事的物业,我问过几次找开发商头头咋找,他说跟他说就行(我们见不到头头),一问啥时交房,他总说:下月末,说了若干次了,到底什么原因延期交房,他们没有实话。我现在真的没有信心再等了,已经耽误了我许多事,我想退房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退房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么?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10-07-状态:未解决]
陆岩律师的解答:

能否要求退房要看购房核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但由于开发商的违约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你是可以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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