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什么样的证明能说明大姐无辜避免今后其他人争房租

我父母有五个孩子,父亲名下有2间房子,父亲去世后,其中1间出租用于母亲(没工作)日常生活看病,所有子女同意的,母亲在世时小女儿也一直没赡养照顾,母亲指定大姐用房租负责她生活,去世前看病已所剩无几,现母亲去世,小女儿要求大姐返还房租,请问大姐如何维权?或者让其他子女写什么样的证明
补充提问:
请问如果要让其他子女开证明,应该怎么写法院认可?多谢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6-10-状态:未解决]
陆岩律师的解答:

大姐可以要求继承房子,同时,可以根据小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请求法院少分或不予分给其财产。

我咨询陆岩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廉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通州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陆岩律师 > 陆岩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