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合同通知书

xx人在2014.年未经公司授权私自向他人汇款,该笔款项你至今未追回你本人也未向公司返还,你的行业属于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第三要第三项规定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合同。
另根据劳动五十条你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因劳动者存在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这份解约合同并己签字,请问律师我签字后的后果什么,是要按合同来赔偿损失吗?谢谢需要您的解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7-14-状态:未解决]
陆岩律师的解答:

我认为,你签字的后果,仅代表你收到了该解约合同,并不代表你认可了公司解约的理由。所以,你可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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