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母亲在1966年承租了一套9米平房,承租的最初目的就是给婚后无房的大姨住(大姨当时是农民户口)所以不能承租此房屋。母亲承租的理由是婚后无房。(母亲比大一结婚早)且奶奶家有房还能勉强居住。勉强的居住就是解决大姨在姥姥家的尴尬状态。大姨一住就是20年。大约1998年姨父分房大姨搬走。将房子在没有告知母亲的情况下将房屋及房本交给了侄媳妇。侄媳妇大约在此房屋居住了3年左右母亲和大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的承租人变更其妹妹,并将房屋更换到另一处新建的一间15米。母亲年迈以高身体不适,去年刚刚做的腰间盘手术,不能上下楼,行动不便。又带着我残疾的姐姐。和家里的哥哥一起居住很不和谐。房屋的信息实在大姨和发生矛盾后浮出水面。母亲能否通过法律要回哪间房屋。母亲是否对房屋失去的监管?表搜是否违法真诚的请求的您的帮助,为年迈的母亲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请您给予法律上的帮助。
期待您的回复,期待您的帮助。再次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8-状态:未解决]
陆岩律师的解答:

1966年你母亲承租房时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让你大姨居住,四十多年间,房屋承租人经数次变更,你母亲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你母亲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屋,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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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廉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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