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第一页有效吗

父亲2010年7月去世,未留遗嘱,母亲健在,去年11月5日,我们子女四人同母亲签定了一份分家协议(协议为手写的),
协议分为两页,第一页的内容如下:
遗 嘱
北京某区4楼7号,住房一套,户主:王某某(父亲)。母亲李某某百年之后,该套住房归子女王1,王2,王3,王4平均分配(遇到拆迁,四人协商后平分)。母亲百年之前不得出租。北京某区父亲单位宿舍一间归王4所有,不在上述分配之内,父亲生前遗留的12万元存款归王4之子所有。北京某区4楼7号的房产证及遗嘱的公证书在陈某(见证人)处保管。

第二页的内容如下:
王1,王2,王3,王4每人出资5万元,共计20万元,作为母亲李某某现在直至百年之前的生活费用,日常费用,包括母亲宴请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婚丧嫁娶随礼的支出(不含子女四人及四人子女的婚丧嫁娶费用)。上述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改作其他费用支出之用,多退少补,母亲百年之后,若有余额,还未使用完,平均分配子女四人。

子女四人及母亲,见证人在第二页下方签字并按手印,但第一页没有签字及按手印.

烦请律师解答:1. 母亲百年之后,某一子女可否以第一页上没有签字为由,确认该遗嘱无效吗?
2. 当时虽有2个见证人在场,但该协议只有一份,若有个别子女不认可该协议的第一页,证人认可该协议的连贯性,可否有效?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8-状态:未解决]
陆岩律师的解答:

1、母亲百年之后,某一子女不能以第一页上没有签字为由,确认该协议无效;
2、若有个别子女不认可该协议的第一页,证人认可该协议的连贯性,则可以认定该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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