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预售证卖房 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时间:2010-12-10 11:31:30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读者江先生:我去年底在惠州买了一套新房,交了定金,后来又交了首期款,但是今年年初的时候开发商说我的首期款交晚了,要把钱退给我房也不卖了。我想知道这合不合理。当时房子并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所以没有签订合同。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开发商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即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这样的房屋不能销售,江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如果是拿到了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开发商以买方晚交首付款为由要求他退房,则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晚交首期款多少天,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则开发商可以不卖房给他。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2007年3月23日16版黄金楼市地产万象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带勇律师 > 何带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