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诚意金前最好签合同

时间:2010-12-10 11:38:21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读者彭女士:前几天和中介一起去看了套二手房,我们希望总价能够更便宜一点,中介答应说可以帮我们谈,但是要我们交2000元诚意金,说是如果谈成了诚意金就直接转给业主。但是我们听说了很多关于中介不退诚意金的案例,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操作才最有保障?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如果读者彭女士对中介收取诚意金的事情不放心,可要求与中介签订诚意金合同,或要求中介在诚意金收据上注明相应条款,条款中应有约定:中介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促成业主与彭女士成交的内容,如果在该约定日期前中介不能促成业主与彭女士成交,中介应该当天将彭女士所交诚意金退还,否则,中介应该按照迟延退还天数,每日向彭女士支付百分之多少的迟延退款违约金。这样,有了日期的限制,加上违约金的处罚,相信中介拖延退款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彭女士的权益也可得到较好的保障。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带勇律师 > 何带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