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款最好由银行监管

时间:2010-12-10 11:40:23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读者张小姐:我想买一个正在按揭中的二手房,但是房主要求我先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他,同时我们去做银行公证,然后他拿我给他的钱去赎楼、办证,再过户给我。但我觉得这样我的风险很大,请问我是不是应该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主?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从风险控制上来说,张小姐所说的房主要求在过户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做法是风险很大的。何带勇律师建议张小姐可以要求房主自行委托担保公司为房主担保赎楼,然后双方再去国土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而张小姐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房主的购房款项,则最好由银行监管,在该房屋交易过户成功后,再由银行将监管的购房款项支付给房主。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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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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