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需要登记确认 授权交易时要注意风险

时间:2010-12-10 11:44:24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读者李小姐:我本人之前与一朋友签订了一份私人协议书,将他的一套住宅转让给我。因为当时他在分期付款,协议中注明我先将他已付的首期以及银行款支付给他,余款也由我到银行分期支付,他的购房资料和身份证等留在我处。全款付清后,他应该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和转让手续。后来,房产证下来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我联系不上这个朋友。要怎样才能把房产证转到我的名下?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由于我国现在对房产所有权实行的是登记确认的法律原则,因此,读者李小姐目前还不能取得该套住宅的所有权。目前李小姐要做的是采取各种办法找到此朋友,履行双方的协议。如果朋友拒绝履行或者无法找到,李小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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