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10 11:46:18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读者王小姐:我现在要买一个二手商铺,对方的房产证件齐全,目前贷款21万未还。对方需要我先还贷款,然后才能卖给我,应该怎样避免风险呢?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王小姐可与商铺所有人协商,由商铺所有人委托担保公司以赎楼的形式,将其21万元贷款还清,以便解除商铺的抵押,再将商铺转让给王小姐。至于王小姐交付给商铺所有人的购房款,可以银行监管的形式,待商铺的产权过户成功后,再由银行支付给商铺所有人。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