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10 12:36:59 文章分类:律师答疑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委托人”与中介公司未经买房人同意擅自修改了合同条款,该添加修改的条款理应认定为无效,王先生完全可以拒绝补交。如果到法院起诉,王先生可以指出修改痕迹,坚持修改处是另一方单方修改且没有自己签字确认修改的,法院会作出合理判决。另外,在房屋产权转移中,如交易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未能亲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而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因此,如果与王先生签订合同的“委托人”不能出具卖方的授权委托书,则无法证明他有权代理卖方签字,合同属无效合同。王先生也可以此为由取消合同。
黄金楼市特别提醒,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单方签订合同引起纠纷的案例非常多见,要想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买卖双方应当争取当面沟通,实地看房之后再确定合同内容。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