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就佛山小悦悦被碾事件采访熊烈锁

时间:2012-08-23 10:48:1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11年10月21日,中国新闻社记者来我所,就近日备受全国关注的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被碾后、18路人视若无睹见死不救事件,采访我所主任熊烈锁。熊烈锁表示,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作为法律界人士,积极倡导相关立法,即“对见义勇为者在法律层给予坚定的支持”。同时,熊律师认为,“针对目前中国国情,对见死不救不宜入罪”,“见死不救只能是道德范畴,不属于法律范畴”。同时,熊律师正在商议成立一个微博法律援助公益联盟——“停止冷漠公益法律援助”律师联盟,宣布 为消除社会上对“救人反而被起诉”的顾虑,我们将免费为其提供从法律咨询到打官司的一系列法律援助。

此次采访视频资料,由中国新闻社主办的中国新闻网置于其网站“视频”栏目首页,标题为《律师:为见义勇为立法是对小悦悦最好的告慰》。

视频资料链接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2011/10-21/news45863.html#play,或者直接登录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再进入“视频”栏目,点击该视频即可。

 

 

本次新闻全文如下:

    10月21日传来不幸消息,两岁女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零时32分离世。18位路人视若无睹的冷漠表现也招致整个社会的谴责。但同时,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发人深省。为此有人提议立法,对见义勇为者在法律层面给予坚定的支持。

  同期: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熊烈锁:见义勇为本来就因该受到肯定宣传什么叫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哪些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哪一些不属于见义勇为 然后就是对这种行为怎么鼓励 怎么奖励 奖励的措施有哪些 奖励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觉得立法是完全可行的

  【正文】在众多呼吁立法的声音之中,也不乏有对见死不救者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声音,为此广东省还开展了‘ 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的大讨论。不过,熊律师则认为,针对中国目前的状况,“见死不救”不宜入罪。他认为,“小悦悦事件”反映出的更多是道德层面的事情,法律是把“双刃剑”,设立“见死不救罪”应慎之又慎

  同期: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熊烈锁:对见死不救予于法律追究 这是不现实的 也是不可能的 也是不符合法理的 因为这个见死不救它总体来讲 它如果说不是因为自己的行为引起危害结果的 引起险情发生的 那么它跟这种事从法律上讲就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救 是他道德高尚的表现 是助人为乐的表现 但是不救呢也不是违反法律的规定 也是不违法的 所以说见死不救是一个道德上的范畴 而不是说是一个法律的范畴

  据了解,熊律师和律师圈的朋友正在商议成立一个微博法律援助公益联盟——“停止冷漠公益法律援助”律师联盟,宣布 为消除社会上对“救人反而被起诉”的顾虑,他们将免费为其提供从法律咨询到打官司的一系列法律援助。

执业机构: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污染损害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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