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律师你好,去年年底我借甲150万元,未写欠条。今年年初向其索要,甲自己没钱,向乙借款还我,而且钱是直接从乙个人卡走到我账上。现今,乙向我索要这笔钱,这有依据不?我必须还这钱吗?且,我未写欠条,没有和乙有任何债务往来
补充提问:
希望有律师能够帮忙分析下,今天三方碰面,甲说帮我向乙方借钱还款,乙方才肯借钱,逼我写下欠条。。。现今,是乙方拥有我的欠条。我让甲方写欠条还有用吗?乙方的钱我还不上的话,甲的欠条有用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6-25-状态:未解决]
高岩律师的解答:

你不必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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