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一年多未办理产权证,房产商现要求修改原售楼合同,合理吗?

我在2010年5月买的现房,2011年交付使用,因为当时是按揭贷款,所以房产局已经备案,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证。现在房产商要求修改原售楼合同,把原合同中的半封闭阳台改成封闭阳台,我想请问,房产商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我不同意该怎么对付房产商?我担心房产商会在我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给予刁难,我该如何应对呢?请帮帮我。
补充提问:
购房时阳台与合同内容是相符的,都为半封闭阳台,可是现在房产商要我签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说我同意把原半封闭阳台改成封闭阳台,并且说电话通知我十天后,即使我不签字也会自动生效,请问这样合法吗?这样的话测量时我势必要补交阳台的房款,我该如何应对房产商?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05-23-状态:未解决]
师世云律师的解答:

你好,因为购买的是现房,所以购买时阳台的情况是确定的,合同内容应与阳台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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