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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有领取住房钥匙,现在入住需要补交以前的物业费吗?
2009年交付的期房,当时物业人员说不取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但现在我想要入住物业却让补交前几年的物业费,,这是合理的吗?
咨询者:
fa528718
辽宁
[
咨询时间:2013-10-29
-
状态:未解决
]
师世云律师的解答: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要看你们之间有无明确的约定。如无,在确定的交房时间内你无故拒绝接收房屋,通常视为房屋权利已经转移,你当然应当承担相应的 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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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世云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招标投标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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