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

因结婚房子太小不够家人居住,所以卖掉以前老房子,老房子的所有权是我与母亲的,但结婚后变用母亲的名字按揭购买较大的房屋,产权证上是母亲与女方的名字,在购房时售楼部提出必须先把产权的划分填写, 就写了母亲50%、女方50%。 但所有购买新房的钱都是我方支付的。 如今结婚不久 女方要求离婚。我能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求教老师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10-30-状态:未解决]
师世云律师的解答:

如果房屋属婚前购买,在你能证明钱是你出的情况下,女方享有房屋50%产权,你的出资算对女方的借款;如房屋属婚后购买,虽登记于女方,但实为你与女方的共有财产。

我咨询师世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招标投标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师世云律师 > 师世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