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给经济赔偿吗?

我在单位工作5年了,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合同,突然通知我回家休息,没有明确辞退我,我找了领导声明不该这样就辞退了,至少给我些补偿!单位怕我上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通知我上班,这个单位我不想去了,想要些补偿,请给一些法律依据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19-状态:未解决]
江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47条、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总之你要收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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