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演艺公司招聘时要交600元的录用费请问合法吗?

今天和同学一起找兼职,来到某演艺公司说要招聘群演,但需要交600元的录用费,并且签了一份合同,这样算是诈骗吗?我们是学生,而且身上只有这些钱了,真的希望他们能退还我们的钱,我们怎样要回我们钱?非常感谢你,非常感谢,你能帮帮我们吗?这一点钱也学在他们看来没什么,对于我们来说非常得珍贵!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29-状态:未解决]
江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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