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权纠纷

我是一名71岁的老人,1981年我带了6岁的儿子再婚,对方是带了19岁的和14岁2个女儿组成家庭,后来孩子结婚都自立门户,我和老公一起生活,2003年老公因癌症去世,去世前曾经口头跟我说过:我的户籍所在地老房子拆迁,马上他的份额的拆迁款要下来了,他打算给2个女儿,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属于我们2个人的,我的份额就给你和儿子,(2边价值差不多),老公去世后,办完丧事,我跟2个女儿提起此事,她们没有异议,于是,她们拿了老公的拆迁款,股票账户钱款,工资卡,单位抚恤金及补贴,这十一年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2年前,因我体弱多病:白内障,脑动脉硬化,再加上我95岁患老年痴呆植物人的母亲,2000多元的养老金已经不能支付我日常的开销,于是,我把住的房子置换成小的房子,这样,能有结余6,7万元的现金支撑我现在的生活及日后的养老,没想到,小的那个继女到法院告我,拿出一份所谓的他父亲的遗嘱,遗嘱上写:他父亲关于房子的份额归2个女儿和儿子所以,要求拿回她的那部分.我搞不明白了,当初说的好好的,十一年她也没跟我有任何联系,是不是房子升值了的关系?另外,大的继女写了份声明:放弃她的份额,拜托哪位律师,帮我解答下,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8-04-状态:未解决]
韦正夫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丈夫的遗嘱是真的,对你是不利的,但该遗嘱剥夺了你作为无经济来源的配偶的继承权,你可抗辩说该遗嘱部分无效,要求法院依法保护你的继承权利,包括你对乡下房子拆迁款的分配权(如果这两处房产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首先享有其中一半的产权)。此外,你还可以要求你的小继女对你尽赡养义务,因为她当时只有14岁,你对她尽了抚养的义务,双方之间由继母继女关系演化成了养母养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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