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与老公是男女朋友时,老公的父母出钱买了一个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么如果我与老公离婚的话,我可以完全拥有这个房子吗?
补充提问:
办产证时,没有任何附带条件,买的前提也不是我必须与他们的儿子结婚。产证办下后,他父母要求我写个保证,就是房子系他们出资所买,房子之后的处置权归他们,与我无关,但是保证是我老公写的,他把房子的门牌号写错了,那个房子是6-1,我老公写的是5-1,我在上面签字了。
请问律师:这个保证是不是无效呢?我是否依然完全拥有这套房子呢?
2)结婚后,09年他父母又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那如果我与老公离婚,我是否拥有这套房子的分割权呢?这套房子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2-02-状态:未解决]
宋永强律师的解答: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你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取得的属共同财产要分割,你们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虽所说房号有误如查明当时只是笔误,则法律上是有效的。具体打13919031534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宋永强律师为你提供详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