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援助

我弟弟于20100701号的晚上7点30分左右,开摩托车在路上摩擦到了一个喝了酒的老人,当时我弟弟并没有走,留了下来。接着,家里人,爸爸妈妈也赶过去。当时,被摩擦到的那位老人就要求我们去医院检查。我们带他去了,检查结果并没有大碍。当时我们并给了200块给那位老人了。接着第2天,那位老人又找上门,说哪里痛,我爸爸又带他去医院看。并且再一次给100块给他。过几天那位老人又来了,不止他一个人,还带有同伴。像是来闹事,好不容易平息,现在没过几天又来。带他去检查又没病,给了钱给她又说我们还要赡养他100天。我想请问下,我是不是可以善用法律来告他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15-状态:未解决]
雷涛律师的解答:

他的要求不合理,不用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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