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以及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领导的变更导致我4个月没有工资但是领导意思每个月给我800,现在4个月没有工资了,而且我们进公司时作为主管每个人垫付了1650元的招聘费用(在智联招聘上开的账户是收费的,这些费用全由我们垫付的,但是的领导已经答应我们公司会给我们。)而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请问我可以不可以认为公司在拖欠我工资和非法用工?第二,我可不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公司补偿?第三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其他赔偿(可否告知相应额度)?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22-状态:未解决]
罗启明律师的解答:
可以认为公司在拖欠你工资和,非法用工难认定。
你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公司补偿。
其他赔偿可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