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带来的困惑!!!!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我有个好朋友,多年来我们关系一直很好,我们之间有经济利益往来,他一直给我介绍投资项目,我在他那里累计投资三百多万,他也拉拢了我们好几个朋友在他这里投资,期间也有分红,可是后来突然他就说投资项目很不好,我们投资的钱也有风险,到最后他就人间蒸发了,怎么也联系不上,我们后来觉得自己应该被他诈骗了,他真的携款潜逃了,后来我们报案了,警方也一直在追捕他,案子定性为集资诈骗,涉案高达九百多万,通过调查才发现他没有任何正当工作,这么多年来他吃喝拉撒都是花着我们投资的钱,他有个女朋友,我们都互相认识,他女朋友也没有工作,他俩在一起五年了,都是我朋友在养着她,但是这个女人却在我们当地拥有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后来经过调查,这套房子就是我朋友拿着我们的钱给他女朋友买的,但是房子的产权和户名都是他女朋友的名字,我想问的就是:我们有没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那套房子给我们抵债?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05-22-状态:未解决]
罗启明律师的解答:

可以他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来抵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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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梁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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