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婆婆起诉我归还借款15万,法院已判要我归还,一年后强制执行,并冻结我的股份和工资17万5千,为什么多了
婚姻存续期间,我单位改制集资入股,婆婆借给我15万元,写有借据。离婚时,经过她本人同意后,在离婚协议中就把这借款15万作为给女儿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了,可是借据我忘了收回。离婚一年后,前婆婆把我起诉,说我和他儿子是擅自处理她的债务,她完全不知情,我必须归还15万给她。法院判决我归还15万给前婆婆。由于我的每月工资是1300元,还要抚养孩子,而15万已经集资入股了,我根本拿不出的,而且对方有一个公司,还给2个儿子各买了一个门面,还有一栋5层的楼房出租,市区还有个门面出租,全部租金全交由她归管,在这一年里,她来探视我女儿的时候也没有提及归还钱一事,所以我只当是老人的一时意气所为,也就没有还钱。一年后,法院突然强制执行,冻结了我的股份和工资,要我强制归还,现在我的工资就是我唯一的经济来源,我没有偿还能力,可是我也不是恶意拖欠,我愿意归还,可是如果强制拍卖我的股份,那我就没有了工作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法院还会强制拍卖了我的股份吗?我可不可以先去起诉我前夫,让他重新给我抚养费,然后我再拿这笔钱去归还前婆婆呢?而且现在冻结了我的工资我就没有了经济来源,我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只冻结我的股份不冻结我的工资呢?而且为什么判决书写明要我归还15万元,而要冻结我17万5千元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4-状态:未解决]
罗启明律师的解答:
这15万元应属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你丈夫也有偿还义务,你对这债务可申请再审或提起申请,要求追加你丈夫为共同被告共同清偿;对于小孩的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