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时间:2010-07-15 12:18:41    文章分类:工程建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执业机构:辽宁见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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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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