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不负违约责任
我买的是商品房期房,合同上是2011年3月18号交工。可是要今年五、一交工。销售员说没有违约金。因为天气冷,不能施工。可以交工,但为了弄好一点,所以才晚交工。有的外地买房人已经办理入住了,我要是着急,也可以提前办理。注明合同内容:卖房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1.遇不可抗力。2.由于公共部门原因影响交付使用。
问题
1.如果打官司,我应提供哪些证据。
2.因天气冷不能施工,可否作为违约的合理的理由,而不执行合约。
3.合同上规定晚交工超过一个月可以退房,我是公积金贷款买的。我想退房,可以吗?谢谢。
补充提问:
4.公共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4-27-状态:未解决]
李丹律师的解答:
证据就是买房合同就可以,不是合理理由,可以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