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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行凶,澡堂老板置之不理
精神病人在澡堂行凶,致人受伤,案发过程中澡堂老板在被要求救助的情况下置之不理,本案是不是应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进行民事赔偿,澡堂老板有无责任
补充提问:
病人与老板无关系,只是在行凶过程中置之不理,逃避。澡堂应为案发现场,老板是不是应该有类似管理不当之类的责任,还是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咨询者:
fa198400
辽宁
[
咨询时间:2011-03-22
-
状态:未解决
]
李丹律师的解答:
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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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见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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