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以下常见量刑情节,可... 查看全文>>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可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五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查看全文>>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 查看全文>>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 查看全文>>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 查看全文>>
l、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 查看全文>>
l、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