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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再婚后,此房要拆迁,会因此分配一套房子,但要补差价。如果父亲帮我补差价,是否会纳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避免此种现象发生,应该怎么做?
请帮我回答。谢谢!
咨询者:
fa147046
甘肃
[
咨询时间:2010-12-10
-
状态:已解决
]
贾天金律师的解答: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代补差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这样,补偿的房产就不会有产权纠纷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问题切入点丝丝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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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天金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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