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再婚后,此房要拆迁,会因此分配一套房子,但要补差价。如果父亲帮我补差价,是否会纳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避免此种现象发生,应该怎么做?
请帮我回答。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0-12-10-状态:已解决]
贾天金律师的解答: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代补差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这样,补偿的房产就不会有产权纠纷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问题切入点丝丝入扣。

我咨询贾天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贾天金律师 > 贾天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