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我借用被告之名购得的房产,经法院调解后归我所有,我按调解内容履行了义务,调解约定被告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我承担,(没有约定一定要过到我的名下)现我将该房卖给了第三人,被告不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我申请法院执行,能否直接过户给第三人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9-24-状态:未解决]
叶林律师的解答:

不能,只能协商,如果被告同意就可以,如果被告不同意只能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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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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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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