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依据什么来判定?

2011年我在团加工厂上班因工致残 ,双脚底板肉和各两个脚指头没了,左胫骨和由内踝骨折,因脚底板肉是做皮瓣移植上的至今不能站立,鉴定却只有左胫骨和右踝骨折,试问脚指头被切掉不在鉴定范围内吗?
补充提问:
我的情况大致是这样,为撒只鉴定左胫骨骨折和右足踝骨折呢?这样鉴定下来只有8级,双足缺失不算在内吗?如果加上双足缺失应该能鉴定为几级?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6-07-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上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应到劳动局填写工伤申请表、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就做伤残等级签定,最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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