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可以离吗?孩子和房子又将怎么分配?

我是98年和我老公认识的,当时他没有结婚,但有女友,当时已经怀孕,最后他追求和我一起生活,前女友的孩子就一直是老公的父母抚养着.我们结婚后生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都交给我的父母帮我们看护.婚前我们一无所有,通过努力我们买了一套住房和一套商住楼.几年前他因为赌博,我们丢掉了我们一起打拼的事业,他振作不起来,在着5年间他一直都没有重新找到自我,他没有责任心,也知道关心人,不求上进,慢慢我和他没有了共同语言,随之我也发现他的很多缺点都让我无法再忍受下去.家里所有的担子都要我来承担.虽然感情还有,但我无法接受现在的他,我选择和他离婚.但后面我不知道怎么办,还有孩子和财产的分配最终又要怎么分配?请有关专业人士给我分析以下.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6-26-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可以提出要求离婚,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按1/2进行分配。孩子可以一人抚养一个。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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