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中旬上班时间遭遇工伤,两个脚趾被砸,一个脚趾错位,放入克氏针,另一个轻微骨折,

轻微骨折的脚趾未做处理。我的情况单位已认定工伤。但是已经一个多月了,我想问下:我的这个情况可否认定是工伤十级伤残,可是至今也未得到任何做工伤级别鉴定的通知,也没有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这些鉴定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我能得到多少的赔偿?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29-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你好,工伤赔偿是通过劳动局进行的,你先要到当地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认定书下来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按伤残等级标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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