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我去年5月份在二手车商处买了一辆车大概11。4万。当时合同约定八月过户。但由于我只使用不到一年,所以十月补签一合同约定从十月开始我支付共五千元使用车号半年,就是到今年三月底完成。四月初,我和二手车商约定好,把车放到寄卖行寄卖,所卖车款全部归我,他只是保证完成过户。然后我就出国了。五月中,二手车商未经我同意,并欺骗寄卖行说已联系我,将车强行开走并过户给他人,且拒不还车。在买车合同中对方承诺办理七千保险也未履行。我这边证物有买车合同,租用车号合同,买车付款银行收据,和寄卖合同及寄卖处相关记录。基于以上事实我是否可以告对方非法侵占罪甚至盗窃罪?
补充提问:
据我所知汽车买卖合同中过户与否不属于物权内容,是非固定资产,一经双方完成钱物交易合同及时生效。那此案应该不算合同纠纷吧。在赔偿问题上我如何提出,能否提出退还车款要求?谢谢
我本人目前在国外,是否必须要回国提起诉讼?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追究其侵占罪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