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医疗事故,没有任何手术但治疗时留下疤痕,难道没办法让医院赔偿吗?
13时头皮血肿在武汉某医院住院,当天晚上就抽血了。后来又出血,第二次出血又是同样抽血的方案,但是之后用了弹力绷带包扎头部。当时我头疼了两天医生却没有任何要拆绷带的意思。我家人就把我疼的地方掀开看已经破皮了,正在额头的位子。。医生当时直接给我涂的烫伤药,并说没有问题会好的。出院时伤口结巴,还特地让量了伤疤的尺寸,可是病例却不给我们。直到一年后我们再去医院,说这个怎么还不好,医生好像知道我们当时会去找他,直接带我去了皮肤科说没事,开了个药擦一擦就好了。到了2010年,我越想越气,这个疤痕不但没好而且还有坑坑洼洼的迹象,我就又去医院。可是一问主治医生调走了,我直接找处理纠纷的。那里的人居然记得我的名字,说这个事情记得记得,说我得去做鉴定。我说这明明是医院自己的过失,我们直接解决。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事情过了太久已经过了法律诉讼时间,所以那个人才会一直让我走,说我这样闹根本没用。我说我不是闹只是解决事情。我一个女孩子,大热天还得留着厚厚的刘海,特别烦躁。每次想到这个无缘无故留下的伤疤我就哭!我没什么经济能力,但是我却是不甘心的,我一定要个说法要我应有的赔偿。如果要打官司,大概要花多少钱?怎么赔偿合理,反正我什么都不懂,如果有武汉的律师可以帮助我请留下联系方式。主要是这个过程下来我要花费多少?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12-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你好!收集相关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