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半年,提出辞职,老板不给走,强行走扣半个月工资

来找工作时经理口头说至少要干半年,现在我不想干了辞职,老板说不给走等他找到人为止,强行走扣半个月工资,现在年冬根本找不到人,而且我当时来应聘的岗位是是收银,他们说从服务员做起,现在我干了2个月发现他们根本不缺收银,缺的是服务员,我现在打辞职报告满一个月后能走人么并且能拿到工资么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2-29-状态:未解决]
伊亚林律师的解答:

公司老板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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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民盛律师事务所(原宇策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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