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建设银行房屋拍卖
1,因为所拍卖的房子是80年代单位所分发的福利分房,因为是平房,所以一直没有参于房改,该居住者也没有享受到房改待遇,现在,省建行未与居住者协商的情况下,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居住者也认可了现在的价格,但是因为还是远远的低于市场价,所以有许多炒房团进入会场,哄抬价格,居住者一气之下拍出天价210万(注:80年代初,63个平方,没有厨房、卫生间,为居住者后来改造的厨房、卫生间),请问这种行为有效吗?
2,拍卖师已叫出了8万,最后可以通过协商,降到5万拍卖吗?
3,拍卖过程中,有一套房无人加价,拍卖师可以点名叫别人加价吗?这种行为在拍卖行业内是允许的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1-28-状态:未解决]